尊敬的投资者:
长江证券-山西天然气供气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专项计划”)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并出具《关于对长江证券-山西天然气供气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现将本专项计划的推广信息公告如下:
计划名称 | 长江证券-山西天然气供气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
管理人 |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 |
推广机构 |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登记机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推广对象 | 本次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对象为符合《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可以参与资产支持证券认购和转让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对象数量不超过200名。 |
推广日期 |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月16日 |
缴款截止日 | 2019年1月17日 |
参与人数 | 不超过200人 |
参与价格 | 本次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
参与金额 | 合格投资者首次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壹佰万元整),推广期间每次追加申购的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壹佰万元整)且必须为100万元(人民币壹佰万元整)的整数倍。 |
募集规模 | 本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的目标募集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其中优先01资产支持证券目标募集规模为人民币3.27亿元,优先02资产支持证券目标募集规模为人民币3.08亿元,优先03资产支持证券目标募集规模为人民币3.15亿元,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目标募集规模为人民币0.5亿元。 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实际募集规模以届时计划管理人公告为准。 |
信用评级 |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考虑了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情况、交易结构的安排、差额支付承诺安排等因素,评估了有关风险,给予山西天然气优先01资产支持证券、山西天然气优先02资产支持证券、山西天然气优先03资产支持证券均为AAAsf评级。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未进行评级。 |
重要提示:
1、管理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审慎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专项计划资产,但不保证专项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对专项计划未来的收益预测仅供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参考,不构成管理人、托管人、推广机构保证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2、本公告仅对本专项计划推广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在参与本专项计划前请详细阅读《长江证券-山西天然气供气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长江证券-山西天然气供气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认购协议与风险揭示书》。
3、投资者可登录管理人网站(www.cjzcgl.com)或咨询参与网点工作人员了解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