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销户业务

时间:2023-01-13

一、申请注销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账户必须没有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余额或基金/资产管理计划权益及该账户未被冻结或挂失,同时该账户当日没有其它任何交易申请和未确认完毕的交易。


二、投资者提供的注销基金/资产管理计划账户申请材料的内容应当与注册登记中心系统所记录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账户资料一致,如有差异,投资者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三、发生以下情况时,投资者注销基金/资产管理计划账户的申请将被拒绝:
(一) 投资者持有本公司的任何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包括冻结份额) ;
(二) 投资者持有尚未兑现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权益;
(三) 投资者尚有未确认的业务申请;
(四) 基金/资产管理计划账户处于冻结状态。


四、投资者申请注销基金/资产管理计划账户,必须提供本公司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一) 个人投资者申请注销其基金/资产管理计划账户,需本人亲自办理,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 有效身份证明材料(例如:本人签署姓名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 填妥、本人签署的《账户类业务申请书(个人版) 》。 

 

(二) 机构投资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机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登记证书等);

2、 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材料;
3、 授权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4、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章及授权经办人签署的《账户类业务申请书(机构版) 》。


(三) 产品类投资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 产品管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登记证书等) ;
2、 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材料;
3、 授权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4、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章及授权经办人签署的《账户类业务申请书(产品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