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财Q&A】关于全面注册制(一)

时间:2023-03-14   作者:小财


Q1:全面实行注册制改革的意义?

 

A1全面注册制改革将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包括完善发行承销制度,约束非理性定价;改进交易制度,优化融资融券和转融通机制;完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健全常态化退市机制,畅通多元退出渠道;加快投资端改革,引入更多中长期资金;同时,支持全国股转系统探索完善更加契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基础制度。

 

注册制改革是放管结合的改革,将充分考虑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尚不充分、中小投资者占比高、诚信环境不够完善的现实国情,加大发行上市全链条各环节监管力度。坚持申报即担责”原则,压实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责任;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发行监管与上市公司持续监管的联动,规范上市公司治理。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Q2:全面实行注册制的本质是什么?

 

A2注册制改革的本质是把选择权交给市场,强化市场约束和法治约束。相比核准制,不仅涉及审核主体变化,更充分贯彻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理念,发行上市全过程更加规范、透明、可预期。

 

这次改革重中之重是沪深主板。改革后主板突出大盘蓝筹特色,重点支持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相应设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并与科创板、创业板拉开距离。改革后,主板主要服务成熟期大型企业;科创板突出“硬科技”特色,发挥资本市场改革试验田作用;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北交所与全国股转系统共同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

 

Q3: 改革后,主板交易制度有哪些变化?

 

A3本次在主板交易制度方面改革的主要措施包括:一是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二是优化盘中临时停牌制度;三是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纳入融资融券标的,优化转融通机制,扩大融券券源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本次改革从主板实际出发,对两项制度未作调整:一是自新股上市第6个交易日起,日涨跌幅限制继续保持10%不变;二是维持主板现行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不变,对投资者资产、投资经验等不作限制。

 

在此也提醒广大投资者,主板改革后,发行上市条件更加包容,发行定价和交易制度也有变化,希望大家充分了解这些制度变化和风险点后,再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风险提示: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