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18年11月2日出具的《关于对长江证券-山西天然气供气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8]1152号),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作为管理人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设立“长江证券-山西天然气供气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专项计划或专项计划)。
截至2019年1月16日,本专项计划的销售推广工作已完成。截至2019年1月18日,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专项计划实际收到认购资金100,000.00万元,达到《长江证券-山西天然气供气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约定的专项计划目标募集规模。
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以及《长江证券-山西天然气供气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长江证券-山西天然气供气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标准条款》等文件有关约定,本专项计划已符合成立条件,于2019年1月18日正式成立,资产支持证券于当日开始计息。
一、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资产支持证券简称 | 发行规模(万元) | 每份面值(元) | 信用评级 |
优先01 | 32,700.00 | 100 | AAA |
优先02 | 30,800.00 | 100 | AAA |
优先03 | 31,500.00 | 100 | AAA |
次级 | 5,000.00 | 100 | — |
合计(万元) | 100,000.00 |
推广对象 | 符合《管理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 |
托管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 |
登记机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交易场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二、专项计划备查文件
1、长江证券-山西天然气供气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
2、长江证券-山西天然气供气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标准条款
3、长江证券-山西天然气供气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认购协议及风险揭示书
4、长江证券-山西天然气供气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基础资产买卖协议
5、长江证券-山西天然气供气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托管协议
6、长江证券-山西天然气供气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服务协议
7、长江证券-山西天然气供气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法律意见书
8、长江证券-山西天然气供气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信用评级报告
9、计划管理人的业务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10、 托管银行的业务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和金融许可证
备查文件查阅地点: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一座27层
联系电话:021-80301383
传真:021-80301399
联系人:钟颢,吴颉,汪子韵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