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理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时间:2017-01-18

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变更管理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尊敬的长江证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者: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后,已于近期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完成“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注册资本2亿元整,经营范围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根据监管部门批复要求,在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后,我公司所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将由“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此项变更仅涉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法人主体形式上的变更,并不涉及与投资者相关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实质性变更。

  为更好地保障投资者的权益,特此提醒投资者,我公司管理的所有存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包括以下产品:超越理财3号、超越理财增强债券、超越理财灵活配置、超越理财基金管家II、超越理财趋势掘金、超越理财核心成长、超越理财可转债、超越理财经典策略、超越理财优享红利、超越理财量化精选、超越理财主题精选、超越理财货币管家、超越理财乐享1天、超越理财乐享收益、超越理财量化2号、超越理财量化3号、超越理财宝6号、超越理财宝7号、超越理财宝8号、超越理财宝10号、超越理财宝11号、超越理财宝13号、超越理财汇聚1号、超越理财汇聚2号、超越理财通宝1号、超越理财通宝3号和通宝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届时,我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及前述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安排相应的后续处理方案。敬请投资者届时登陆本公司网站www.95579.com.cn查看具体详情, 或致电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579了解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十日